"什么以偿"是一个成语,意思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择手段,不顾后果。其源于宋代文学家苏洵的《马丹阳三度伴看词》:“杨子江,公子高,争绿水为青。腥羶放诞宜恶,朝夕何光景。他时招我使君,什么以偿。多谪出门馆,可人悦旂旌。”这句词描绘了一个放荡不羁的公子,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不惜使用任何手段。后来,人们将其中的“什么以偿”提取出来,作为一个独立的成语使用。
"什么以偿"常用于贬义,表示一个人不择手段,不考虑道德伦理,以及脱离了原本的本分。这种行为往往给人一种不正义、损人利己的印象。通过使用成语 "什么以偿" 人们可以很好地表达对某些人行为的不满和批评。
近年来,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成熟,大家对于"什么以偿"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持有越来越多的批评态度。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及他人,也损害了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。在法治社会中,人们普遍认为道义和法律是保持社会秩序的基石,因此,违背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行为应受到谴责和打击。
不过,也有人认为,在特定的情况下,为了追求某种正义的目标,不择手段、不惜代价的做法是可接受的。这种情况通常指的是一些道德层面上的矛盾或压抑,为了打破僵局而采取的行动。然而,无论是出于正义的行动还是其他原因,我们都应该注意到行动的后果,避免因为追求某种目标而对他人造成伤害和不幸。在任何情况下,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,而不是违背的理由。
总结来说,"什么以偿"是一个成语,有着贬义的含义,强调了个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为。在现代社会中,我们应当呼吁人们秉持道义和法律准则,以正当、合法的手段来达到我们的目标,而不是以损人利己为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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